①. 管路的公稱壓力等級應根據(jù)設計條件查相應規(guī)范(SH 3406、JB/T 74、GB 9131、ASME B16.5)得到,一般情況下,管路的公稱壓力在對應溫度下的許用壓力值不得超出設計壓力。


  ②. 劇毒介質管道的公稱壓力等級,當采用SH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5.0;當采用JB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4.0。


  ③. 氫氣、氨氣、液體烴管道的公稱壓力等級,當采用SH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2.0MPa;當采用JB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2.5。


  ④. 一般可燃介質管道的公稱壓力等級,當采用SH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2.0;當采用JB標準體系時,應不低于PN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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