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使主要燃氣管道工作可靠,應使燃氣從管道的兩個方向得到供應,為此,管道應逐步連成環形。
②. 高、中壓管道最好不要沿車輛來往頻繁的城市主要交通干線敷設,否則對管道施工和檢修造成困難,來往車輛也將使管道承受較大的動荷載。對于低壓管道,有時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征得有關方面同意后,可沿交通干線敷設。
③. 燃氣管道不得在堆積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蝕性液體的場地下面通過。燃氣管道不宜與給水管、熱力管、雨水管、污水管、電力電纜、電信電纜等同溝敷設。當需要同溝敷設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④. 燃氣管道可以沿街道的一側敷設,也可以雙側敷設。在有軌電車通行的街道上,當街道寬度大于20m或管道單位長度內所連接的用戶分支管較多等情況下,經過技術經濟比較,可以采用雙側敷設。
⑤. 燃氣管道布線時,應與街道軸線或建筑物的前沿相平行,管道宜敷設在人行道或綠化地帶內,并盡可能避免在高級路面的街道下敷設。
⑥. 在空曠地帶敷設燃氣管道時,應考慮到城市發展規劃和未來建筑物布置的情況。
⑦. 為保證在施工和檢修時互不影響,也為了避免由于漏出的燃氣影響相鄰管道的正常運行,甚至逸入建筑物內,地下燃氣管道與建、構筑物基礎以及其他各管道之間應保持必要的水平凈距和垂直凈距。
⑧. 地下燃氣管道不得從建筑物和大型構筑物的下面穿越。
⑨. 輸送濕燃氣的燃氣管道,應埋設在土壤冰凍線以下,燃氣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