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裝置內通道的設計


  ①. 裝置寬度大于60m時,應在裝置內設貫通式消防通道。


  ②. 裝置寬度小于或等于60m且裝置外兩側有消防車道時,可不設貫通式消防通道。


  ③. 工藝裝置區、液化烴儲罐區應設環形消防車道。可燃液體的儲罐區、裝卸區及化學危險品倉庫區應設環形消防車道;當受地形條件限制時,也可設有回車場的盡頭式消防車道。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凈空高度不應低于5m。


  當裝置發生火災事故時,消防車需進入裝置進行撲救,考慮消防車進入裝置后不必倒車,比較安全,裝置內消防道路要求兩端貫通。道路應有不少于2個出入口與裝置四周的環形消防道路相連,且2個出口宜位于不同方位,便于消防作業。對于小型裝置,消防車救火時可不進入裝置內,在裝置外兩側有消防道路且兩道路間距不大于120m時,裝置內可不設貫通式道路,并控制設備、建筑物區占地面積不大于10000㎡。


  ④. 當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邊緣15m范圍內,有工藝裝置或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儲罐及管道時,應在該段道路的邊緣設護墩、矮墻等防護設施。


  ⑤. 檢修通道應滿足機動檢修用機具對道路的寬度、轉彎半徑和承受載荷的要求,并能通向設備檢修的吊裝孔。


  ⑥. 裝置內主要車行通道、消防通道、檢修通道應盡可能合并設置。操作通道的設置,應根據生產操作、巡回檢查、小型維修等的頻繁程度和操作點的分布決定。


  ⑦. 各種通道的寬度和凈空要求,應根據裝置規模、通行機具的規格考慮確定,其最小尺寸應符合表14.2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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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疏散通道的設計


  ①. 液化烴、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塔區平臺或其他設備的框架平臺,應設兩個通往地面的梯子,作為安全疏散通道。但甲、乙A類設備平臺不大于8m;乙B丙類設備平臺不大于15m可只設一個梯子。


  ②. 相鄰框架、平臺宜用走橋連通作為安全疏散通道。


  ③. 相鄰安全疏散通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50m。在平臺上任一點距疏散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5m。這是針對石油化工裝置特點,是以人流的疏散速度為1m/s或允許疏散時間為25s確定的。與GB50016-2006中甲類多層廠房的疏散要求一致。當裝置發生危險時,更便于及時搶救和安全疏散。



工程應用:某裝置采用瀝青路面的設計錯誤


  有的設計單位,道路的布置設計由總圖專業負責。有一次,筆者去某裝置,發現裝置路面是用瀝青鋪砌的,違背了規范要求。因為由于檢修和故障,很多時候會發生瀝青或渣油“冒鍋”,很容易使瀝青路面溶解掉,如果有油品滴落,就更加不安全了。


  根據SH/T 3023《石油化工廠內道路設計規范》中規定:廠內路面等級及類型應根據道路分類、使用要求、氣候、土基、當地材料施工經驗等條件按下列規定合理選擇。


   ①. 路面等級宜采用高級或次高級路面。


   ②. 選用的路面類型不宜過多。路面等級及面層類型見規范。


   ③. 因檢修需開挖的路段,不宜采用現澆水泥混凝土路面。


   ④. 經常有油品滴落的路段,不宜采用瀝青路面。


   ⑤. 工藝裝置內的道路應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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