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管道設計人員因不清楚靜電接地范圍而引起設計事故,因此著重講述。我國管道靜電接地和跨接相關標準規范有GB12158《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HG/T 20675《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規程》、SH/T 3097《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等,GB 50235《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范》等規范也有專門的章節對管道靜電接地實施作出規定。ASME、PIP等國外標準規范也有具體規定,國內外一些大型公司和工程建設單位,對管道靜電接地設計有企業級的規定。
①. 位于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內的管道應進行靜電接地。在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內,可能存在可燃氣體和可燃粉塵積聚,如果產生電火花,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為了防止在電氣設施使用過程中產生電火花,引燃或引爆可燃氣體或可燃粉塵,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內的強、弱電設施均需要選用防爆型。
②. 氧氣管道應進行靜電接地。氧氣是一種特殊的介質,其本身不燃燒,卻是強氧化劑,在純氧的環境中,鋼管會被點燃。因此雖然氧氣不屬于可燃介質,但純氧管道必須良好接地。
③. 氣固管道應進行靜電接地。氣固管道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靜電,必須保證管道良好接地,防止大量靜電集聚。
④. 平行敷設的管道,凈距小于100mm時,應每隔20m,設置靜電跨接。近距離平行敷設的管廊,為保證兩根管道等電位,需要每隔20m設置跨接。
⑤. 管道進出裝置界區處應進行靜電接地,防止界外管道和裝置內管道間電荷的相互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