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管道輸送原油、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氣的建設工程。一般包括輸油管道、輸油站及輔助設施等工程內容。輸油管道系統是各類型輸油站、管道及有關設施的統稱。輸油站是輸油管道工程中各類工藝站場的統稱。首站是輸油管道的起點站。中間站是在輸油首站和末站之間設有的各類站場的統稱。分輸站是在輸油管道沿線,為分輸油品至用戶而設置的站場。中間加熱站是在輸油首站和末站之間以加熱設施為主的輸油站。末站是輸油管道的終點站。
(1)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計算輸油量時,年工作天數應按350天計算。應按設計委托書或設計合同規定的輸量(年輸量、月輸量、日輸量)作為設計輸量。設計最小輸量應符合經濟及安全輸送條件。
(2)輸油管道設計宜采用密閉輸送工藝。若采用其他輸送工藝,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說明其可行性。當管輸多種油品時,宜采用順序輸送工藝。若采用專管專用輸送工藝,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輸油管道系統輸送工藝方案應依據設計內壓力、管道管型及鋼種等級、管徑、壁厚、輸送方式、輸油站數、順序輸送油品批次等,以多個組合方案進行比選,確定最佳輸油工藝方案。
(4)管輸原油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T 7513的規定;管輸液態液化石油氣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9052.1或GB11174的規定;管輸其他成品油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
(5)輸油管道系統輸送工藝總流程圖應標注首站、中間站、末站的輸油量,進出站壓力及油溫等主要工藝參數。并注明線路截斷閥、大型穿跨越、各站間及里程、高程(注明是否有翻越點)。
(6)輸油管道系統輸送工藝設計應包括水力和熱力計算,并進行穩態和瞬態水力分析,提出輸油管道在密閉輸送中瞬變流動過程的控制方法。
(7)輸油管道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253的規定,其穿跨越工程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SY/T 0015.1 SY/T 0015.2的有關規定。
(8)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和液態液化石油氣(LPG)管道系統輸送工藝的計算及成品.油順序輸送混油段長度計算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 50253有關規定計算。埋地的原油輸送管道的沿線溫降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 50253有關規定計算。
(9)原油管道輸送要求:
根據被輸送原油的物理化學性質及其流變性,通過優化比選,選擇最佳輸送方式;
加熱輸送的埋地原油管道,優選加熱溫度;管道是否需保溫,進行管道保溫與不保溫的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合理方案。
(10)成品油管道輸送要求:
按設計委托書或設計合同規定的成品油輸量、品種與各品種的比例,以及分輸、輸入數量,進行成品油管道系統輸送工藝設計;
輸送多品種成品油時,宜采用單管順序輸送。油品批量輸送的排列順序,將油品性質相近的緊鄰排列;
成品油順序輸送管道,在輸油站間不宜設置副管;
在順序輸送高黏度成品油(如重油)時宜使用隔離裝置;
多品種成品油順序輸送管道,采用連續輸送方式;當采用間歇輸送時,應采取措施以減少混油量;
采用旁接油罐輸送工藝,當多種油品順序輸送混油界面通過泵站時,應切換成泵到泵輸送工藝;
根據油罐區的建設和營運費用與混油貶值造成的費用損失兩個方面進行綜合比較后,確定最佳循環次數。
(11)液態液化石油氣(LPG)管道輸送要求:
按設計委托書或設計合同規定的液態液化石油氣輸量、組分與各組分的比例,進行液態液化石油氣管道系統輸送工藝設計;
液態液化石油氣在管道中輸送時,沿線任何一點的壓力都必須高于輸送溫度下液化石油氣的飽和蒸氣壓。沿線各中間站的進站壓力應比同溫度下液化石油氣的飽和蒸氣壓力高1.0MPa,末站進儲罐前的壓力應比同溫度下液化石油氣的飽和蒸氣壓力高0.5MPa。
液態液化石油氣在管道內的平均流速,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但要注意因管內摩阻升溫而需另行冷卻的能耗,可取0.8~1.4m/s,但最大不應超過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