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并實施的比較典型的管件標準有對焊管件及螺紋連接管件兩類。對焊管件標準側重于介紹非合金鋼、合金鋼以及不銹鋼對焊管件;螺紋連接管件標準側重于介紹不銹鋼螺紋管件。非合金鋼和合金鋼對焊管件(ISO 3419:1981)及不銹鋼對焊管件(ISO 5251:1981)是ISO早期制定的標準,目前仍然在使用。不銹鋼螺紋管件(ISO 4144:2003)則是ISO近期制定的標準。
非合金鋼和合金鋼對焊管件ISO 3419:1981 標準
1. 適用范圍
ISO 3419:1981 標準規定了用于管道工程質量要求的對焊彎頭[2D型(90°和180°)和3D型(45°、90°和180°)]、同心及偏心異徑接頭、三通及管帽的尺寸、公差以及管件用非合金、低合金和合金鋼的鋼號。
2. 符號含意
DN-公稱通徑(見ISO 6708);
D--大外徑;
D1-小外徑;
d-大內徑;
d1-小內徑;
T-接近D處的壁厚;
T1-接近D1處的壁厚;
C--180°彎頭的中心線直徑;
B-180°彎頭自背面至端面處的尺寸;
F-90°彎頭、等徑和異徑三通自中心線至d端面處的尺寸;
H-45°彎頭自中心線切線交點至端面處的尺寸以及異徑三通自中心線至d1處端面的尺寸;
K-管帽總高度;
L--異徑接頭總長度;
R、R1-彎頭和異徑接頭曲率半徑;
Q-角直線偏差;
U--180°彎頭端面直線偏差;
P--垂直線偏差。
19.1.3 材料
19.1.3.1 所使用的鋼號按以下規定:
TS4、TS9、TS10、TS18、TS32、TS34、TS37、TS43(ISO 2604-2);TW4、TW9、TW10(ISO 2604-3);
P5、P9、P18、P32、P34、P43(ISO 2604-4);E24-1、E24-2(ISO 3183);E29、E32、E36、E39、E41、E45(ISO 3845)。
19.1.3.2 經供需雙方協議可提供ISO 2604-2、ISO 2604-3和ISO 2604-4中所規定的其他鋼號。
3. 管件應由以下材料制造
a. 無縫鋼管;
b. 焊接鋼管或焊接板材;應使用焊條進行焊接并采用供需雙方協議的無損檢驗方法檢驗;
c. 鋼板。
4. 結構型式與尺寸
2D彎頭型式見圖19-1,尺寸見表19-1。
3D彎頭型式見圖19-2,尺寸見表19-2。
同心和偏心異徑接頭型式見圖19-3,尺寸見表19-3。
推薦半徑: 同心異徑接頭:R≥0.4D1 R1≥0.4D1 ,偏心異徑接頭:R≥0.3D1,R1≥0.3D1。
等徑和異徑三通型式見圖19-4,尺寸見表19-4。
管帽型式見圖19-5,尺寸見表19-5。
5. 公差
a. 尺寸偏差
管件尺寸偏差見表 19-6
b. 直線性偏差
管件直線性偏差見表 19-7
c. 坡口偏差
管件焊端應切成直角。對于超過 3.6mm 的壁厚,其端部應加工成坡口。端部形狀和尺寸見表 19-8。
6. 熱處理
a. 非合金鋼管件
在640℃和940℃之間完成最后成型操作的非合金鋼管件,如仍然在空氣中冷卻,則不需進行熱處理。
對于高于或低于上述溫度限完成加工的管件,對非合金鋼的熱處理應按19.1.6.3條中的表列規定。
b. 合金鋼管件
所有合金鋼管件應在最后成型操作之后進行熱處理。對各材料級別,應按19.1.6.3條表中規定的相應的熱處理進行。
c. 熱處理表(見表19-9)
7. 試驗
通常,對于按本標準條件生產的管件,不要求驗收試驗。
經供需雙方協商,驗收試驗可以在咨詢和訂貨時予以規定。
8. 檢驗合格證
a. 當用戶要求時,生產廠應提供表明所提供的管件符合本標準的檢驗合格證。
b. 檢驗合格證應符合ISO 404《鋼和鋼材 一般交貨技術條件》中的5.2.2條的要求。
9. 標記和印記
a. 標記
管件應按型式(即彎頭、異徑接頭、管帽、三通)、角度(對彎頭而言)、外徑、壁厚、鋼號和本標準編號來進行標記。例如:對焊彎頭3D-90-60.3×2.9-TS4·ISO 3419
附加要求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并且應在咨詢和訂貨時予以規定。
b. 印記
生產廠應在各適當位置用涂色、低壓力打印或用標簽作以下內容的標志:
a. 商標或名稱;
b. 外徑和厚度;
c. 鋼號;
d. 本標準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