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規定:“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把壓力管道納入特種設備范圍,并對其進行監察管理。


  根據《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我國壓力管道分級(類)見表2.2.1。我國壓力管道分級(類)詳細講述見《壓力管道設計及工程實例》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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