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參照 EN 10216-2;2002《壓力用途的無縫鋼管 交貨技術條件 第2部分;規定高溫性能的非合金鋼和合金鋼鋼管》、EN 10216-5∶2004《壓力用途的無縫鋼管 交貨技術條件 第5部分;不銹鋼管》及《ASME鍋爐及壓力容器規范 第Ⅱ卷 A篇 鐵基材料》2004 版中的 SA-106《高溫用碳素鋼無縫鋼管規范》、SA192M《高壓用碳素鋼無縫鍋爐管規范》、SA-209M《鍋爐和過熱器用碳鉬合金鋼無縫鋼管規范》、SA-210M《鍋爐和過熱器用中碳鋼無縫鋼管規范》、SA-213M《鍋爐、過熱器和換熱器用鐵素體和奧氏體合金鋼無縫鋼管規范》和 SA-335M《高溫用鐵素體合金鋼無縫鋼管規范》修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B5310—1995《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作廢。本標準與GB5310—1995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 增加了分類和代號;—取消了尺寸規格表;


  2. 增加了按最小壁厚或公稱內徑的尺寸交貨方式;


  3. 修改了鋼管的尺寸允許偏差;


  4. 刪除了標記示例;


  5. 增加了10 個鋼牌號,刪除了1個鋼牌號,修改了鋼的化學成分;


  6. 修改了鋼的冶煉方法;


  7. 修改了鋼管的熱處理制度;


  8. 修改了鋼管的力學性能;


  9. 修改了鋼管的壓扁試驗方法及要求;


  10. 增加了鋼管彎曲試驗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11. 修改了鋼管的擴口試驗要求;


  12. 修改了鋼管的非金屬夾雜物、晶粒度、顯微組織和脫碳層要求;


  13. 增加了鋼管的晶間腐蝕試驗要求;


  14. 修改了鋼管的無損探傷檢驗驗收等級;


  15. 修改了鋼管拉伸試驗、沖擊試驗的試樣要求;


  16. 修改了鋼管的高溫力學性能。


 本標準的附錄 A、附錄C和附錄 D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中條款5.1、5.2、5.3、5.4、5.6、6.4.4、6.4.5、6.4.6、6.6.3、6.12、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 D為推薦性的,其余均為強制性的。


 本標準由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鋼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攀鋼集團成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冶金工業信息標準研究院、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陽鋼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發電設備成套設計研究院、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蘇州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奇、成海濤、晏如、黃穎、許晴、陳紹林、吾之英、劉樹濤、趙彥芬、郭元蓉、李志。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5310-1985、GB 5310—1995。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的分類、代號、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制造高壓及其以上壓力的蒸汽鍋爐、管道用無縫鋼管。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222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5 鋼鐵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測定 還原型硅鉬酸鹽分光光度法


 GB/T 223.10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銅鐵試劑分離-鉻天青S光度法測定鋁含量


 GB/T 223.11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過硫酸銨氧化容量法測定鉻量


 GB/T 223.12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碳酸鈉分離-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測定鉻量


 GB/T 223.1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硫酸亞鐵銨滴定法測定釩含量


 GB/T 223.14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鉭試劑萃取光度法測定釩含量


 GB/T223.1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變色酸光度法測定鈦量


 GB/T 223.1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測定鈦量


 GB/T 223.1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鈉分離-碘量法測定銅量


 GB/T 223.23 鋼鐵及合金 鎳含量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工二酮肟重量法測定鎳量


 GB/T 223.2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硫氰酸鹽直接光度法測定鉬量


 GB/T 223.30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對-溴苦查仁酸沉淀分離-偶氮腫Ⅲ分光光度法測定鋯量


 GB/T223.3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蒸餾分離-中和滴定法測定氮量


 GB/T 223.3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蒸餾分離-靛酚藍光度法測定氮量


 GB/T223.40 鋼鐵及合金 鈮含量的測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3 鋼鐵及合金 鎢含量的測定 重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GB/T 223.5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亞砷酸鈉-亞硝酸鈉滴定法測定錳量


 GB/T 223.59 鋼鐵及合金 磷含量的測定 鉍磷鉬藍分光光度法和銻磷鉬藍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高氯酸脫水重量法測定硅含量


 GB/T223.62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測定磷量


 GB/T 223.6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高碘酸鈉(鉀)光度法測定錳量

 

 GB/T 223.64 鋼鐵及合金 錳含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223.6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還原蒸餾-次甲基藍光度法測定硫量


 GB/T 223.6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碘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GB/T 223.69 鋼鐵及合金 碳含量的測定 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


 GB/T223.7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重量法測定碳含量


 GB/T223.72 鋼鐵及合金 硫含量的測定 重量法


 GB/T 223.7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釩量


 GB/T223.7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姜黃素直接光度法測定硼含量(GB/T 223.78—2000. idt ISO10153:1997)


 GB/T 224 鋼的脫碳層深度測定法(GB/T 224—2008,ISO3887∶2003,MOD)


 GB/T 226 鋼的低倍組織及缺陷酸蝕檢驗法


 GB/T 228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2002,eqv ISO6892∶1998)


 GB/T229 金屬材料 夏比擺錘沖擊試驗方法(GB/T 229—2007,ISO)148-1;2006,M(D)


 GB/T230.1 金屬洛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驗方法(A、B、C、D、E、F、G、H、K、N、S標尺)(GB/T 230.1一2004,ISO6508-1∶1999,MOD)


 GB/T 231.1 金屬布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驗方法(GB/T 231.1—2002,eqv ISO6506-1∶1999)


 GB/T 232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GB/T 232-1999,eqv ISO7438∶1985)


 GB/T241 金屬管 液壓試驗方法


 GB/T242 金屬管 擴口試驗方法(GB/T 242—2007.ISO)8493∶1998,IDT)


 GB/T246 金屬管壓扁試驗方法(GB/T 246—2007,ISO)8492;1998,IDT)


 GB/T1979 結構鋼低倍組織缺陷評級圖GB/T2102 鋼管的驗收、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GB/T 2975 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GB/T 2975—1998,eqv ISO)377∶1997)


 GB/T 4336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  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4338金屬材料高溫拉伸試驗(GB/T4338-2006,ISO783∶1999,MOD)


 GB/T4340.1 金屬維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驗方法(GB/T 4340.1—1999,eqy ISO6507-1∶1997)


 GB/T5777—2008 無縫鋼管超聲波探傷檢驗方法(ISO9303∶1989(E),MOD)


 GB/T6394  金屬平均晶粒度測定方法


 GB/T735  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GB/T735-2004,ISO9304∶1989,MOD)


 GB/T10561  鋼中非金屬夾雜物含量的測定  標準評級圖顯微檢驗法(GB/T 10561—2005,ISO4967:1998,IDT)


 GB/T11170  不銹鋼的光電發射光譜分析方法


 GB/T12606 鋼管漏磁探傷方法(GB/T12606-199,eqy ISO9402∶1989、ISO9598∶1989)


 GB/T 13298  金屬顯微組織檢驗方法


 GB/T17395  無縫鋼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GB/T 17395—2008,ISO 1127∶1992、ISO4200:1991、ISO5252:1991,MOD)


 GB/T 2006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GB/T 20066—2006,ISO14284;1996,IDT)


 GB/T 20123 鋼鐵 總碳硫含量的測定 高頻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常規方法)(GB/T 20123—2006,ISO 15350:2000,IDT)


 GB/T20124  鋼鐵  氮含量的測定  惰性氣體熔融熱導法(常規方法)(GB/T 20124—2006,ISO 15351 1999 IDT )


 YB/T4149連鑄圓管坯


 YB/T5137高壓用熱軋和鍛制無縫鋼管圓管坯



三、分類和代號


  3.1  本標準的無縫鋼管按產品制造方式分為兩類,其類別和代號如下∶


     a. 熱軋(擠壓、擴)鋼管,代號為W-H;


     b. 冷拔(軋)鋼管,代號為W-C. 


  3.2 下列代號適用于本標準


   D 外徑或公稱外徑


   S 壁厚


   Smin 最小壁厚


   d 公稱內徑


   Dc 公稱外徑



四、訂貨內容


  按本標準訂購銷管的合同或訂單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a. 標準編號、b. 產品名稱、c. 鋼的牌號、d.  訂購的數量(總重量或總長度)、e. 尺寸規格、f. 特殊要求。



五、尺寸、外形及重量


 5.1  外徑和壁厚


   5.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鋼管按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交貨。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鋼管可按公稱外徑和最小壁厚、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或其他尺寸規格方式交貨。


   5.1.2 鋼管的公稱外徑和壁厚應符合GB/T17395的規定。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可供應GB/T17395規定以外尺寸的鋼管。


           當鋼管按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交貨時,其尺寸規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注∶如無特殊說明,本標準中所述“壁厚(S)”包括公稱壁厚和最小壁厚,斷罐“外徑(D)“包括公稱外徑和計算外徑。


   5.1.3  鋼管按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交貨時,其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倆管按公稱外徑和最小壁厚交貨時,其公稱外徑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倆管接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交貨時,其公稱內徑的允許偏差為±1.0%d,公稱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5.1.4 當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鋼管尺寸允許偏差級別時,鋼管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普通級的規定。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應表1和表2規定以外尺寸允許偏差的銅管,或其他內徑允許偏差的鋼管。


 5.2  長度


   5.2.1  通常長度


           鋼管的通常長度為4000mm~12000mm。


           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交付長度大于12000mm或短于4000mm但不短于3000mm的鋼管;長度短于4000mm但不短于3000mm的鋼管,其數量應不超過該批鋼管交貨總數量的5%。


   5.2.2 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鋼管可按定尺長度或倍尺長度交貨,鋼管的定尺長度允許偏差為+1。2 mm。每個倍尺長度應按下述規定留出切口余量∶


             a. D≤159 mm 時,切口余量為5mm~10 mm∶


              b. D>159 mmn時,切口余量為10 mm~15 mm。


 5.3 彎曲度


   5.3.1 鋼管的每米彎曲度應符合如下規定∶


       a. S≤15mm 時,彎曲度不大于1.5mm/m;


       b. S>15 mm~30 mm 時,彎曲度不大于2.0 mm/m;


       c. S>30 mm 時,彎曲度不大于3.0mm/m。


   5.3.2 D≥127 mm 的鋼管,其全長彎曲度應不大于鋼管長度的 0.10%。


   5.3.3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鋼管的每米彎曲度和全長彎曲度可采用其他規定,


 5.4 不圓度和壁厚不均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鋼管的不圓度和壁厚不均應分別不超過外徑和壁厚公差的80%。


 5.5 端頭外形


    鋼管兩裝端面應與鍋管軸線垂直,切口毛朝應子清除。


 5.6 重量


   5.6.1 交貨重量


    鋼管按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或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交貨時,鋼管披實際重量交貨,亦可按理論重量變貨。


    鋼管按公稱外私和最小壁厚交貨時,鋼管按實際重量交貨;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創管亦可按理論重量交貨。


  5.6.2 理論重量的計算


    鋼管理論重量的計算披GB/T17395的規定《鋼的密度撥7.85 kg/dm'),不銹(耐熱)鋼別管的理論重量為按 GB/T 17395規定計算理論重量的1.015倍。


    按公稱外徑和最小壁厚交貨鋼管,應采用平均壁厚計算理論重量,其平均壁厚是按壁厚及其允許偏差計算出來的些厚最大值與最小值的平均值∶按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交貨鋼管,應采用計算外徑計算理論重量,其計算外徑是按公稱內徑和公稱壁厚計算出來的外徑值。5.6.3 重量允許偏差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貨鋼管實際重量與理論重量的偏差應符合如下規定∶


      a. 單根鋼管∶±10%;


      b. 每批最小為: 10 t的鋼管∶+7.5%。



六、技術要求


 6.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成分)應符合表3的規定。


           附錄A列出了表3 規定鋼牌號與其他相近鋼牌號的對照,供參考。6.1.2 鋼中殘余元素的含量應符合表4的規定,


 6.2  制造方法


   6.2.1 鋼的冶煉方法


          鋼應采用電弧爐加爐外精煉并經真空精煉處理,或氧氣轉爐加爐外精煉并經真空精煉處理,或電渣重熔法冶煉。


          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較高要求的治煉力法。需方指定某一種治煉方法時,應在合同中注明。


   6.2.2  管坯的制造方法及要求


          管坯可采用連鑄、模鑄或熱軋(鍛)方法制造。


          連鑄管坯應符合YB/T4149的規定,其中低倍組織缺陷中心裂紋、中間裂紋、皮下裂紋和皮下氣泡的級別應分別不大于1級,也可采用經相關各方認可的其他更高質量要求;熱軋(鍛)管坯應符合YB/T5137的規定;模鑄管坯(鋼錠)可參照熱軋(鍛)管坯的規定執行。


  6.2.3 鋼管的制造方法


         鋼管應采用熱軋(擠壓、擴)或冷拔(軋)無縫方法制造。牌號為08Cr18Ni11NbFG的鋼管應采用冷拔(軋)無縫方法制造。熱擴銷管應是指坯料鋼管經整體加熱后擴制變形而成的更大口徑的鋼管。


 6.3 交貨狀態


         鋼管應以熱處理狀態交貨。鋼管的熱處理制度應符合表6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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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310  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pdf